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单位名称 | 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项目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马坡岭街道上杨家湾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英 | 联系电话 | 18825262151 | |
项目名称 | 民用类家具及工程类家具生产 | 评价类型 | 现评 | |
项目简介和评价范围 | 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等以及仓库、供电系统、检维修等辅助系统。主要针对这些作业面或操作岗位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 |||
现场调查 | 调查人员 | 魏涛 |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王英 | 日 期 | 2017.6.13 | |
检测采样 | 检测采样人员 | 陈超、杨志强 | ||
项目单位陪同人 | 王英 | 日 期 | 2016.6.22-24 |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矽尘、铝尘、电焊烟尘、氧化镁烟、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噪声、高温、紫外线等 | |||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 通过对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矽尘、其他粉尘、铝合金粉尘、氧化镁烟、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高温、微小气候等的检测。粉尘的检测结果分析显示:工作场所中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毒物的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中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中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中高温熔铸操作工检测结果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 | 按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安监[2015]27号文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目录》第二大类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
主要建议措施 |
1)用人单位需制定职业病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照防治计划实施。 2)用人单位每年都应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3)建议用人单位增加公告栏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应该增设告知卡设置数量,应在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4)用人单位应进行需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的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培训,其一年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课时,继续培训不得少于8课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一年初次培训不得少于8课时,继续培训不得少于4课时,并且需要留存培训记录。 5)用人单位应该增设警示标识设置数量,每一个岗位都需要设置警示标识。 6)用人单位需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项目为: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噪声等。 7)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用人单位需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且用人单位需按照GBZ188-2014要求的项目和周期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保证体检率。 9)用人单位噪声虽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企业安装吸声、消声的防护装置,也可使用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等,将空气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10)发放防噪耳塞或者防噪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11)用人单位需发放防尘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12)用人单位需制定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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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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