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CPN电机零部件加工一期、二期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内(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盼盼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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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CPN电机零部件加工一期、二期项目 评价类型 控评
项目简介和评价范围 CPN车间1期3条轴线、刷架线、刷盖线及2期2条轴线、5条蜗杆线。主要针对这些作业面或操作岗位在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以及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
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 余瑾
项目单位陪同人 赵工 日 期 2018.7.29
检测采样 检测采样人员 曾诚杰、贺雨意等
项目单位陪同人 赵工 日 期 2018.8.7-2018.8.9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油雾(电枢轴生产线、电机蜗杆生产线)、硝酸(电枢轴生产线)、亚硝酸钠(电枢轴生产线)、金属粉尘(车削、打磨)、二氧化锡(刷盖生产线)、铜烟(刷盖生产线)、丁酮(油墨打标岗位)、丙酮(油墨打标岗位)、异丙醇(油墨打标岗位)、噪声、高频电磁场(电枢轴生产线)、夏季高温等
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简单表述) 通过对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存在的铜烟、丁酮、丙酮、异丙醇、硝酸、金属粉尘、噪声、夏季高温、高频电磁场、照度、微小气候的检测。该项目各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5#机加线(5#电枢轴生产线)岗位噪声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职业接触限制的要求,其余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第90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51号),该项目属于“制造业”中“专用设备制造业”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综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及其检测结果,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主要建议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

(1)在生产厂房入口和厂区显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强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工作。增配防油性颗粒口罩,应选用防护等级为KP90或以上的防护口罩。

(3)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

职业健康监护

考虑处于投产初期,对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公司加强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员,同时对离岗工人展开离岗检查。

(2)根据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体检率和受检项符合要求。

公司应持续进行并完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的健康监护工作,保证工人身体健康。

其他建议

(1)在日常维护和管理中应注意清理防护设施,保证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2)在今后的生产过程如对设备进行调试时,应督促员工佩戴好防护用品,降低工人的实际接触毒物浓度,避免毒物的职业危害发生。

(3)高温季节期间,切实做好生产车间的防暑降温工作,对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4)在今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宜将施工期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应与施工方、监理单位签订职业卫生责任承诺书,切实保护好施工劳动职工的身体健康。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和评价,确定防控的重点。

(5)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委托有从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有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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